湖南普法网讯(通讯员 姚巍 白黎)“凭什么处罚我!这批粘合剂又不会爆炸!”某本地出口企业法人刘某情绪激动,冲海关关员辩解,还扬言要“对簿公堂”。近日,当事人向岳阳海关申报出口一批“粘合剂”,申报税号3506100090,货运量30余吨。经南京海关化验中心鉴定,发现该批“粘合剂”为第3类危险物质-易燃液体,高温天气容易引发易燃爆炸事故。在出口过程中,当事人为图方便,既未向岳阳海关申报出境电子底账,也未申请出口包装使用鉴定,构成了擅自出口未报检的法定检验商品的违法行为。
群众事无小事,安全事无小事。面对当事人的不解,现场关员积极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把“执法现场”当“普法讲坛”,既当“执法人员”,又当“普法讲解员”。现场关员立即将当事人请到“枫桥经验”调解工作室,及时安抚情绪,认真倾听诉求,耐心讲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》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政策,细心解答出口危险化学品报检疑惑,从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角度讲解近期8.9宁波舟山港集装船爆炸事故,和风细雨化解矛盾。最终,案件得到妥善解决,当事人“心服口服”交了罚款,并对海关执法“温度”表示赞赏。
岳阳海关主要负责人介绍:“岳阳是湖南的‘北大门’,城陵矶口岸处于长江经济带外贸融合交流的前沿阵地,我们充分发挥‘枫桥经验’工作室化解争议点的‘前哨’作用,以法为据、以理服人,融法于情,寓法于理,将矛盾化解在最前端、纠纷平息在萌芽时,以法律的‘及时雨’滋润企业群众的‘法治心天地’。”
今年以来,岳阳海关建立起了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实体工作室――“忧乐•解忧”调解工作室,编制货运领域行政争议化解指南,统一易投诉问题答复口径。“ 忧乐”代表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,赓续以天下为己任的忧乐精神,加强源头预防、前端化解、关口把控、多元共治,引导企业开展主动披露,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、矛盾纠纷;“解忧”代表践行“人民海关为人民”的理念,聚焦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重点业务现场和领域,畅通企业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,探索创新群众工作方法,把问题解决在基层、化解在萌芽状态,切实做到“小事不出科、大事不出关、矛盾不上交”。同时,该关从化解方法、化解渠道、化解能力上多维发力,团结“三方力量”,提出了“六不”工作理念和“三不”工作法,进一步提升了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专业水平。
“枫桥经验”启示我们,海关一线关员不仅要做矛盾纠纷的“化解员”,更要当好人民群众的“服务员”,坚持做到用“心”化解矛盾,用“情”温暖群众。今年以来,岳阳海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定期举办“关长接待日”,积极开展“关长送法上门”、助企“纾困增效”等服务活动,帮助企业解决问题80余个;坚持执法为民“不敷衍”,首提“优化综保区进出区管理”自贸创新举措通过总署备案,助推“内河运费不计入完税价格的审价创新模式”全国推行适用,帮助企业节约税款1500余万元;组建专业团队,紧盯“4·15”“8·8”等重要法治宣传节点,通过“线下 线上”方式,向企业以案释法剖析违法典型案例、常见争议案件,宣讲海关政策法规30余次,现场答疑解惑群众2000余人次,当场化解矛盾纠纷200余个,窗口作风调研满意度100%。